莆田电大出差审批单
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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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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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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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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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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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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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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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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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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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由出差人员如实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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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情况 |
自行用餐 |
□全部 □部分 □无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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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单位协助安排就餐 |
□全部 □部分 □无 |
交款金额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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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 |
□全部 □部分 □无 |
交款金额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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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或其他市直单位提供交通工具 |
□全部 □部分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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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用车 |
□全部 □部分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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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凡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就餐的,接待单位应按标准安排,出差人员应当在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内向接待单位交纳相应的伙食费,原则上快餐每人每餐15元,桌餐每人每餐30元。
2、凡由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应当在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内向接待单位交纳市内交通费。
3、交纳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相关凭证作为报销附件归档。
4、一天内由两家不同接待单位按照规定各安排一次工作餐的,出差人员当天不再领取伙食补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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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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