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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开放大学教务处工作职责(试行)

1、编制审批各类学历教育各专业教学计划,审定各专业省开自开课程的设置和相应教材的选用;审查毕业生执行教学计划情况;办理开放教育免修课程申请;下发各类教务管理信息;做好成招新专业的申请办理工作。

2、做好在校电大各类学历教育学生课程注册和学籍管理以及毕业生档案管理;做好各类毕业生审核和证书的颁发;办理电大学历教育学生入学后的转学、转专业的手续;保证学籍成绩的安全性和真实可靠性。

3、做好本校及基层电大教务管理系统、数据提供;面向全市各级电大进行的各项教务系统培训;建设全市网上电大教务系统,为全市各级电大和学生提供网络教务信息和学籍信息查询服务;负责网络考试系统的运行维护。配合相关处室制定科研计划、检查、指导开展工作。

4、牵头做好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的开放教育、成人大专、职业教育等各类办学评估的准备性工作;做好学校对联办教学点,直属教学点教学教务评估的牵头、组织、落实、反馈等工作;对全市开大教学,教务支持服务所涉及的部门进行绩效评估。

5、做好开放教育、成人教育、电视中专的专业管理员、班主任培训、指导、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配合教学科研处做好教学的支持服务工作。

6、做好全市电大系统各类学历考试和非学历考试管理工作;负责开放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等考务考试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学历教育试题库建设,组织试卷制作和发放;组织登分并保证试卷成绩的安全性和真实可靠性;做好各级各类考试的质量分析和跟踪服务。

7、负责教务常规管理,编制校历,安排开课一览表,提供双向视频,直播课堂播放表,负责电大学生毕业证明、成绩证明的开具、学位预审工作,统计本校及全市开放教育学生课程注册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并及时向校办公室及财务室提供;建立全市教务、教学系统文件资料档案。

8、做好莆田电大系统建设,制定电大系统发展计划,做好我市县区电大撤站、建校及申报建站指导服务工作。做好对外学历教育的合作办学工作。

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