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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开放大学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试行)

1、制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订学生奖学金和学费的减、免、缓和困难学生补助办法,并负责组织评定、上报审核、实施。

3、负责做好学生的德、智、体综合测评工作和班级管理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会同团委指导学生社团工作;

4、负责文明班级、文明宿舍以及全日制学生各项评优和表彰奖励工作。

5、负责教育学生的户口迁入、迁出工作,做好教育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教育和跟踪服务工作。

6、负责学校毕业生风采录和相关档案建立管理工作。

7、负责校园文化建设和校园广播等多媒体宣传。配合党办、团委,做好学生党建、团建工作。

8、负责组织学生迎新工作,做好学生宿舍的管理、日常生活管理、后勤保障服务和安全管理工作。

9、结合学校发展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开大系统的招生计划,配合教务处做好新专业的申请办理工作;

10、负责对学校招生队伍的业务培训和思想素质教育。组织学校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更新、编写招生宣传资料。建立和完善招生信息网络,积极开展对外宣传,提高学校形象,拓宽招生渠道。

11、负责起草制定学校的开放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的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做好开放教育、成人招生、中等专业与“一村一名大学生”招生、报考、验证、测试和录取工作。

12、负责开放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新生入学教育,准确地记录、统计、反馈招生数据,做好报表的数据处理、总结上报和招生系统的数据处理等工作。

13、制订学校团委工作计划,开展团学工作,搞好团员教育和管理,做好团员青年学生“争先创优”、“推优入党”和年度评优级工作。

14、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