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007017-31-2018-006
莆市电大[2018]20号
莆田电大关于进一步落实
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通知
各处室、莆田职校: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安全工作与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同时研究、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构建人人抓安全、事事抓安全、处处抓安全、时时抓安全的工作体系,确保学校平安、稳定,根据《莆田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通知》(莆教〔2018〕3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实行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
“党政同责”是指学校领导和内设机构对学校安全工作共同负有领导责任。“一岗双责”是指校领导和内设机构对所在岗位既履行业务工作职责,又履行相应的安全工作职责。
(一)学校主要领导安全工作职责
1. 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本系统的贯彻落实;组织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体系,严格安全工作考核奖惩。
2. 将安全工作与学校的教育教学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检查考核;及时研究解决校园安全工作中重大突出问题;加强安全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健全安全工作管理机构。
3. 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分析安全工作形势,安排部署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 每半年带队开展一次学校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在重要节日、重点时段带队督查学校安全工作。
5. 领导本校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限期整改。
6. 组织编制本校安全工作事故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报送备案。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按照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协调救援及善后等相关工作。
7. 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和挂钩联系的处室及职校的安全工作。
8. 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教育等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和学校安全职责。
(二)学校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职责
1.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规章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主持制定并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
2. 协助主要领导每年组织召开两次学校安全工作会议,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学校防范安全事故会议或专题会议,贯彻上级有关要求,分析安全工作形势,安排部署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 组织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开展学校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和年度学校安全目标责任制落实考评。
4. 督促各处室和莆田职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完善学校紧急情况报告制度,每季度组织检查学校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推动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5.督促相关处室抓好安全工作,指导安全管理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6.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时,按照规定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救援及善后等相关工作,并督促做好事故信息报送。
7. 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教育等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和学校安全职责。
(三)学校其他领导学校安全工作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将安全工作与分管范围的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检查考核。
2. 督促分管业务处室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监管职责,督促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 参加分管范围内和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的学校安全工作监督检查。
4. 分管范围内学校安全工作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按照规定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救援及善后等相关工作。
5. 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教育等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和学校安全职责。
(四)校内各处室学校安全工作主要职责
1. 莆田职校。负责职校内部的安全工作。
2.办公室。承担学校信息安全和突发事件信息管理工作,做为学校文明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教职工年度考核和推荐评优评先人选时,把责任人落实学校安全责任情况,列入重要参考依据。
3. 教学科研处。承担教职工培训、教师招聘、教师业务考核等工作的安全管理。负责将安全知识列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提高教师的安全意识和实施安全教育的能力。
4. 总务处。负责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综合性管理、组织实施和安全工作的后勤保障。承担学校校舍建筑安全,预防自然灾害及校园基建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研究贯彻措施,制定和完善工作制度;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部署,制定活动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学校安全工作的综合性文件,定期分析学校安全工作形势,报送学校安全工作情况等相关信息;组织、指导和督促学校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责任制;协助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及善后处理工作,参加安全事故调查;指导、协调各处室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健康教育,预防各种传染病发生;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6. 财务室。将安全管理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资金保障制度,落实学校安全各类突发事件的资金安排。
7. 教务处、继续教育处。负责做好学员的安全教育和各类考试保密和考试考务安全工作。
8. 技术资源处。负责全校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9. 工会。承担组织教职工文化、体育等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制
1. 主要领导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是学校安全工作综合监管责任人,担负学校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责任;党政班子成员对业务范围内的学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处室负责人和职校校长是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工作监管第一责任人。
2.各处室、各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在前、综合治理”方针,全面构建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新格局,建立健全安全工作主体责任体系,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的工作要求
1. 各处室、各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全体领导成员共同抓的良好局面,对于分工交叉的学校安全工作,由相关领导共同负责。
2.各负责人在抓好业务的同时,要从组织领导、工作制度、监督管理、安全投入、隐患整改等各个方面,对所在岗位职责内的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消防安全隐患,无法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上报研究,确保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四、健全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1. 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考核奖惩制度和“尽职免责、失职追责”机制。学校把安全工作履职情况记入本人履职档案,作为本人年度述职和考核的重要内容。根据岗位职责,对认真履行职责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履职不到位,导致安全管理混乱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在评选综合性荣誉资格,以及评先受奖、晋职晋级资格按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健全完善安全责任目标体系。每年年初由学校主要领导与市教育局、主要领导与各处室、莆田职校负责人签订当年度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逐级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加强跟踪督导、责任落实检查和考核评定。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莆田分校
2018年6月10日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莆田分校办公室 2018年6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