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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开放大学直播演播室设备询价采购

发布时间:2024-10-29 作者: 点击数:98次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莆田开放大学

2、项目内容:莆田开放大学直播演播室设备采购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资格标准及提供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有能力提供所述项目的供应商,具有法人资格的报价人,报价时需同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报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项目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为广播影视/电视设备相关);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4.加盖公章报价文件。

三、报价须知

1、公告时间:2024年10月30日 至 2024年11月3 日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10:00

3、本项目预算限额:100000元,超过预算限额的为无效报价,符合要求的最低报价方为成交供应商。

4、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莆田开放大学(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荔林路609号)

联系人:林老师 15860004952

四、技术规格参数:(详见附件)

注: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五、安装以及调试要求:

1.投标人需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演播室平面布局图1张和演播室效果图不低于2张,需彩页打印。中标人按照招标清单和所提供的效果图进行实施。

2.投标人所投设备需要与学校现有设备无缝对接,并提供系统对接服务。

3.售后服务及保修承诺要求:保修期3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如厂家的保质期大于3年,以厂家的保质期为准。非人为因素损坏产品和产品使用正常的情况下产生质量问题由中标人免费维修。售后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

4.投标人报价除包含清单组成货物外,还要包含可能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电缆安装等附带服务以及安装及调试过程中对其他现场或设备造成损坏,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费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中标价即为最终合同总价,采购人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5.验收采购人将组织相关人员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标准按照图纸及国家相关规范进行。中标方与采购人按国家有关验收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货物进行验收,若发现未符合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需立即进行整改,并通过最终验收。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书上签名、盖章,即视为验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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