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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电大宣传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8-5-7 作者: 点击数:20149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地宣传电大办学和服务成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整体提升学校宣传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宣传工作要坚持以党的政策方针为指导,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以弘扬主旋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根本出发点,遵循客观、准确、及时的新闻规律。

二、学校办公室是学校宣传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管理、协调、实施以学校名义进行的各种形式的对外对内新闻宣传,管理和指导校内各部门组织实施新闻发布工作。

三、宣传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上级领导来校视察、调研、参加学校重要会议和

重要活动等情况;

(二)学校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三)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和重要信息,办学阶段性成果;

(四)学校举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学校领导的重要讲话;

(五)市电大系统取得的重要成效和典型经验;

(六)专家学者来校举办各类学术讲座;

(七)师生文化活动;

(八)其它需要及时宣传报道的事项。

四、学校宣传工作的载体

(一)莆田电大门户网站;

(二)莆田电大微信公众;

(三)学校简报;

(四)向省电大网站和我市地方媒介报送的宣传材料。

五、宣传工作管理

(一)重大事项宣传提前安排,由学校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负责统筹,在学校开展重要工作与活动时纳入工作方案事先安排布置,做到明确实施人员与工作目标任务。

(二)建立宣传队伍,由办公室相关人员、各处室信息员、技术处有关人员组成。全体成员应具备编写信息报道、撰写新闻通稿的基本能力,并掌握必要的摄影摄像技能。学校定期组织宣传队伍开展相关技能培训或组织外出交流学习。

(三)注重学生活动宣传,学校安排组织学生活动和各专业辅导员以班级名义开展学生活动必须提供活动场面的影像和文字报道资料,学生工作处以此为依据编写活动新闻于次日提交办公室。

(四)提高宣传报道针对性时效性,各类活动结束的次日学校牵头部门应完成文字新闻编写、新闻图片选取,提交办公室在网站发布、微信公众号推送或向上级网站和相关媒

体报送。

(五)邀请校外媒体到校采访报道的重大活动,由办公室负责提前联系相关媒体记者,并做好工作对接及报道新闻资料的收集存档。活动牵头部门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在活动开始前撰写完成新闻通稿,提供给相关媒体记者作为报道依据。

(六)宣传报道采取图文并茂的形式,新闻性的采取简讯形式,特色的形成专稿,阶段性工作形成小篇幅调研分析文字材料,活动以图文为主,其他的为一文一图。

(七)技术处负责组织建立学校工作与活动电子影音档案,指定专人具体承办档案的接收管理。各牵头部门负责从每场活动照片中精选10张(特大型的为20至30张),应有全景照、参加的主要领导特写,以及不同侧面反映主题的影像。摄像每场保留资料为10分钟,重大的为全程录像。对出席活动的主要领导讲话应进行录音,重要的内容予以保留,并整理成文字材料。

(八)辅导员应及时将班级活动影像按要求提供给学校,

同时要自行备档,学生毕业时以班级为单位制作光盘,内容

应能反映师生参加学习和活动的基本情况。

六、考评与奖励

(一)各处室每月上报信息不得少于1条,宣传成果与

各处室负责人年度评先挂钩,办公室负责督促、统计和公示。

 (二)分校每年组织召开宣传工作会议,部署总结交流工作,进行一次宣传工作评优活动,奖励措施另行规定。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具体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