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首页 >莆田电大依申请公开办法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校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校申请获取。本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其他处理。
1、受理机构
本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校办公室;办公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梅山路5号;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94-2693175;传真号码:0594-2693175;邮编号码:351100。
2、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校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莆田电大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以在本校网站(http://www.ptrtvu.com)下载。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涵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得与自身相关的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校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校掌握的信息,本校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3、申请获得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校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校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校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对不同的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处理。